山东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做好全省2019年广播电视统计年报和2020年定期报表工作的通知



2020-01-08 16:46 | 发布者: 山东省广播电视局 规划财务处 | 查看: 100| 评论: 0

鲁广电字〔2020〕5号


各市文化和旅游局(新闻出版广电局),山东广播电视台、山东广电网络有限公司、山东影视传媒集团,各有关单位:


根据《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广播电视统计年报和2020年定期报表工作的通知》(广电办发〔2019〕317号)要求,现就做好我省2019年广播电视统计年报和2020年定期报表工作通知如下:


一、要充分认识新时期广播电视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,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,增强做好广播电视统计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,将广播电视统计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。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,分管领导要牵头负责,责任科室要主动担当,其他职能科室要密切配合,形成职责清晰、任务明确、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。要紧密结合各地、各单位实际,合理制定本地、本单位广播电视统计工作计划和方案,确保统计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。


二、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、省政府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、弄虚作假重要指示精神,严守数据质量工作底线,切实加强数据审核,把好数据质量的每一道关口,确保全省广播电视统计数据全面真实准确。要实行数据会审制度,健全完善统计数据初审、复审和复核工作机制,加强表内、表间约束关系审核和数据同比、环比分析,切实提升统计数据质量。


 三、要创新统计工作方式方法,加强统计数据分析研判,积极主动地做好统计成果的转化利用,为全省广播电视高质量创新性发展提供支撑。各市、各单位要组织力量,立足本地、本单位实际,结合业务实际开展情况、年报数据变动原因和行业发展趋势,积极开展统计数据解读分析,形成本地、本单位有情况、有分析、有对策2019年度统计分析报告。统计分析报告并请于3月20日前报送省广电局规划财务处。


四、要科学安排,合理把握统计工作的每一个时间节点,及时高效完成定期报表报送工作。要严格按照制度要求,及时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“广播电视统计信息网上直报系统”(http://gdtj.nrta.gov.cn)完成定期报表数据报送。其中:2019年度年报于1月31日前报出,2020年度季报分别于4月10日、7月10日、10月10日、12月10日前报出,2020年度快报于12月10日前报出。电子材料请于1月底前发送至邮箱,纸质材料请于2月底前寄送至省局规划财务处。电子材料包括:报表说明、统计分析报告和年度统计工作总结。纸质材料包括:年报报表及报表说明、统计分析报告、年度统计工作总结(封面加盖单位公章,A4纸打印,年报报表为广综汇总表)。


各地、各单位在统计工作中遇到问题,请及时与省广电局规划财务处联系。

联系人:孔愫愫,联系电话:0531-81306757,18765850317

邮箱:sdxgghc@shandong.cn

地址:济南市经十路18567号山东省广播电视局规划财务处


附件:《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广播电视统计年报和2020年定期报表工作的通知》(广电办发〔2019〕317号)


山东省广播电视局

2020年1月8日